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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关于2022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公示

【报送单位】: |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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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院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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