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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 20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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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都综治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推进“平安北京”建设,4月22日,局制定下发《市地勘局党政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履职考核评价的实施细则》,对考核对象、考核主体和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考核结果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因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局将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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