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单位】: | 2009-08-12
为进一步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根据《市地勘局建立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和“平安北京”建设的要求,8月6日,局下发《关于做好局领导信访接待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做出安排,决定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由一名局领导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并安排了协助接访的部门。
《通知》要求,各单位和机关参与接访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高度重视接访工作,履行好职责;定期开展信访情况排摸和化解工作,对本单位存在的信访问题和苗头认真排查预测,并采取相关措施超前做好工作,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工作情况每两月按时报局信访办;局信访办要做好领导接访的相关工作,做到事先有通知、重点有预约、接待有记录,并对越级上访人员做到有计划地安排领导约访,使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顺利开展;接待日期间参与接待的部门须派一名主要负责人在接待室协助局领导接访,积极协助局领导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严格履行接待日工作职责;各单位对由局领导接待、指示的信访事项,应及时予以受理、查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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