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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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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本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和工作安排的通知》,近日,局下发通知对全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进行布置,要求各单位结合“三定”修订方案(草案),认真研究,理清职责,突出核心业务与核心竞争力,于4月2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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