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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表彰2010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报送单位】: | 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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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局以节能目标考核责任制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节能工作要求,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局共节油51949升,节电176989度,节水3818吨,节约办公用品47.2万元。1月24日,局印发《关于表彰2010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对在2010年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地研院、市地调院、市地研所三个单位予以表彰。

《决定》号召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十二五”规划关于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在努力完成2011年度节能指标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生产领域的节能工作,进一步挖掘潜力,把我局节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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