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单位】: | 2012-09-18
为进一步提高党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9月11日,局党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通知》确定了包括公开目录的编制和完善情况、公开内容的全面和更新情况、公开形式的丰富和创新情况、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党员与群众对公开效果的满意度情况等五项检查内容,规定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分全面部署、自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阶段进行检查。《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党委、机关党委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握重点,积极创新;按时完成,务求实效,通过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全面系统总结,并将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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