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单位】: | 2012-11-28
11月19日,局印发《关于做好职工之家验收和升级工作的通知》,对开展职工之家验收和升级活动提出要求。《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工会于12月10日之前结合单位实际,开展自查打分并撰写自查报告。局工会每年验收一次合格职工之家,每两年评选一次局先进职工之家,自查分数在90分以上的基层工会自愿申报,填写登记表和自查报告由会员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并征求党、政意见后,报局工会。局工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对申报“局先进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确实符合条件的,授予“局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局工会还将开展评选“局先进职工小家”的工作,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1—2个。连续两年保持局先进职工之家,局将推荐参加市总工会的模范职工之家评选和中国能源化学工会开展的先进工会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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