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刚 党委副书记、院长 主持院全面工作。
联系北京市工程地质研究所。
姜 波 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检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所。
刘少敏 副院长 分管基础地质部、地灾防治部、矿产资源部(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负责自然资源部浅层地热能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
联系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所、北京市地热调查研究所。
黄学勤 副院长 分管办公室、研究室、规划部、安全保障部。
联系北京地质集团。
李方震 副院长 分管地质大数据中心、技术质量部、计财处。
联系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所、北京市矿产地质研究所。
邢 核 副院长 分管生态地质部。
联系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