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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连刚  党委副书记、院长  主持院全面工作。

联系北京市工程地质研究所。

姜   波  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检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所。

刘少敏  副院长  分管基础地质部、地灾防治部、矿产资源部(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负责自然资源部浅层地热能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

联系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所、北京市地热调查研究所。

黄学勤  副院长  分管办公室、研究室、规划部、安全保障部。

联系北京地质集团。

李方震  副院长  分管地质大数据中心、技术质量部、计财处。

联系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所、北京市矿产地质研究所。

       邢   核  副院长   分管生态地质部。

    联系北京市生态地质研究所。